政协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日期:2025-06-14阅读:168
经政协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定于2025年6月17日在平昌城区召开,会期2天。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补选政协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经政协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定于2025年6月17日在平昌城区召开,会期2天。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补选政协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